就劉慧卿「要求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引咎辭職」動議的演詞

 

楊耀忠議員就劉慧卿
「要求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引咎辭職」 動議的演詞

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

主席女士:

回歸以來,部份議員針對特區政府,特別是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,可謂是鍥而不舍。繼上次陳偉業議員推出的「倒董」議案遭立法會否決後,不到半年的時間,又有相同的議案提交立法會的議事堂辯論。對於這我只能說:這是立法會的悲哀,亦是特區的悲哀。

 主席女士,立法會的任何議案都是在一人一票的民主表決下結案的。本人實在不明白劉議員舊案重提的目的何在?除了譁眾取寵,惟恐天下不亂外,我實在想不到有其他更好的解釋。

 特區政府自回歸以來,經歷了無數的風浪。港英政府遺留下來的結構性問題,加上外圍經濟滑落的衝擊,委實令香港的經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局。在經濟巨輪的啟動下,讀過經濟學的都應該認同個人,甚至政府可做的其實很有限。將責任完全推到行政長官身上,是非常不公平的。何況,相對於同樣受金融風暴衝擊的其他亞洲國家,香港今天的成績己相當不錯。不但成功捍衛了金融體制,還因勢利導,與內地簽訂更緊密經貿合作協議,帶領香港進行經濟轉型。

 主席女士,劉議員所指的「在行政長官董建華的施政下,人權、法制出現倒退,政制民主化停滯。」完全是譁眾取寵,毫無客觀事實根據的。

 回歸後的香港,人權、法治、政制體制不但得以繼續保存,甚至還獲得了進一步的發展。

 回歸以來,市民、政黨、新聞傳媒仍可自由批評政府,坊間個別團體「倒董」不斷,更將其製成各種各樣的「藝術品」,極盡辱罵挖苦之能事;電台phone-in節目興盛;大大小小的集會,遊行示威每日可見,縱然是內地禁止的法輪功也可在香港修行,集會,甚至示威。而政府從未禁止言論自由,集會結社自由。

 具統計數字顯示,跨國公司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和辦事處的數目持續增加,由一九九七年的二千五百間增致去年三千一百間,增幅達百分之二十四。這些在在是外資對香港人權,法治投下信任一票的最有利證明。

 如果有議員還是不以為然,再看看所謂「人權權威」的國家對我們的評價:

200341日的<美國的香港政策令報告>這樣寫到:“法治和公民自由備受尊重…法治與司法獨立依然是香港社會自由開放的支柱…二十三條立法上,擁護和反對政府立場的示威活動不計其數…”

 20032月提交英國國會的香港事務報告則對香港的司法機構推崇備至,甚至委派法官加入香港終審法院。

 20028月歐洲共同體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指出:“香港回歸己達五年,至今依然以法治為基礎,社會自由開放如故…”

 2001年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,開宗明義地表明,香港在中國主權下繼續是亞洲最自由的城市之一。劉議員曲道詭言的理據何在?

 至於政制發展方面是需要循序漸進的。<基本法>己說明2007年後的政制檢討有即定的程序。而且,回歸以來,立法會的直選成份己逐步增加,由第一屆二十個增加至第二屆的二十四個。到2004年,直選議席將進一步增至三十個,佔立法會半數議席。

 主席女士,回歸以來,香港經濟的下滑是大氣候使然。而無論從人權,法治,抑或政制方面,我都看不到有任何倒退的現象。劉議員這種妄自菲薄,危言聳聽的言論實在是居心叵測。

 其實,對於這次的動議,大家都心知肚明,己經沒什麼新的衝擊。大家都只不過在文字上再玩一下花樣,說來說去不外乎「抄冷飯」。

 可能劉議員慣於自說自話,不大理會坊間的言論。劉議員咄咄逼人,大言不慚地要求董先生下台的同時,是否深刻地反省過自己呢?又是否聽到另一種更加強烈的聲音呢?

 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議員,在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如此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公然宣揚台獨,左一句「天經地道」,右一句「以後還會這樣做」,毫無悔意。然後一轉身,擺出高姿態彈劾行政長官。一個存心分裂祖國的人公然聲討一個維護一國兩制的人,真是可笑之極。依我看,今天的議題該換成「聲討劉慧卿」來得更為恰當,也更有意義。

 主席女士,在董先生的帶領下,香港經濟己走出谷底,政府及行政長官的民望亦在穩步回升。目前穩定對於香港來說是至為重要的,亦是經濟發展的大前提。因此,本人謹此陳辭,反對議案。

 
 
於2003年10月8日發表